1 电子合同在线签订
用鼠标轻轻一点,电子合同盖上了“电子印章”;网络另一端,中标供应商也如此操作,合同双方在“线上”签署采购合同。
通过使用电子签章、电子签名等技术,一方面,可以实现招标、投标、评标、签约等各个招投标环节的在线化、无纸化,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和招投标管理流程,降低采购成本,提升管理效率;另一方面,可以将采购合同进行在线化的签署和管理,解决企业在采购数字化过程中的电子合同数据存证痛点,保障采购过程合规安全,实现企业采购降本提效。
2 制定合同标准文本
针对政府采购合同标准不统一,合同签订内容、格式不规范等问题,按照货物、工程、服务这三大类品目进行区分,并根据不同的采购方式,制定合同标准化文本。
合同标准化文本在合同格式、商务条款、履约验收、付款方式、违约责任、纠纷解决方式等多项合同履约环节进行重点规范,并将合同标准化文本嵌入采购文件中,作为采购文件标准化文本的一部分与采购项目信息一并进行公开。
3 合同公告和备案合并进行
各地对于合同备案时间规定不一,有的规定应当自采购合同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备案,也有规定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告备案,不再报送纸质合同。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,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政策执行。为优化营商环境,减少中间环节,合同公告和备案合并进行。
4 电子化系统设置合同预警状态
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、人员更替等理由延迟付款;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延迟付款的条件。采用信息化手段,根据中标(成交)通知书发放日期与未签订合同项目的间隔时长,在电子化系统中设置不同的预警状态,将采购项目分类标记为黄、红、黑三种颜色。对标记为黄色、红色预警状态的项目,系统自动发送短信,提醒采购人尽快完成合同签订;对标记为黑色警告状态的项目,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予以通报。
5 完善合同履约验收制度
采购人应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制度。标准定制的货物和通用的服务采购项目可以采用抽检方式进行验收。采购金额小、功能简单且属于标准定制的货物采购项目,采购金额小、需求单一且属于通用的服务采购项目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。建设工程项目,采购人在不妨碍中标、成交供应商正常作业的情况下,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、质量进行检查。
6 建立合同管理台账 加强日常监测
采购人、采购代理机构应安排专人负责合同文本的审核,及时跟踪合同签订、合同公告、合同备案、履约验收及合同款支付等情况。自项目中标(成交)通知书发出之日起,项目即纳入合同签订督查台账,明确最迟合同签订时限,专人全程跟踪合同签订,逐一核对合同签订时间。并结合“三色”预警机制,对标识为黄色、红色预警的项目点对点跟进,直至合同签订完成销账。
7 建立定期通报制度
合同管理的主体责任是“谁签订,谁负责”。政府采购合同是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的重要文件,需要高度重视。
定期通报制度存在的意义有以下几个方面:及时提醒未及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、发布合同公告、进行合同备案、完成履约验收及款项支付的采购单位,对营商环境造成恶劣影响的,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,发出提示函或提请警示函。
8 建立合同违约补偿机制
一是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建立政府采购合同约定补偿机制;二是将适用保障的情形细化为赔偿、补偿两类,并明确了两类保障方式的适用范围、资金来源等内容;三是目前已形成供应商申请、采购人核实、财政部门及公管部门提出补偿方案、专家组论证、报请市政府同意的补偿流程。
9 加强合同文件监督检查
政府采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加强对合同文件进行检查,包括:是否符合政府采购预算的要求;是否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;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;合同中是否包括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对履约验收提出的特别要求;合同签订后是否桉照规定公告和备案;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及时书面报告突发情况;免收各类保证金政策执行情况等。
10 加强合同履约验收
采购单位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的验收,并出具验收报告,验收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,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采购单位采购的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,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,验收结果、应当向社会公告。 (柏玲)